邵武一中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09-01 人气:8994

邵武一中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优化教育发展软环境,维护群众利益,根据《邵武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15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邵纠办〔2015〕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

一、评议原则

――评议对象由群众选择。充分尊重民意,选择那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开展评议;

――评议内容与群众相关。重点评议参评单位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能力与成效;

――评议过程请群众监督。广泛邀请社会各界参与评议,突出服务对象与管理相对人的评议;

――评议成绩让群众评判。将考评重心下移,以群众满意为主要标准,以下级的评议结果反映上级的工作成效;

――评议结果重综合运用。评议结果纳入党委、校行政的各类重要考核活动,提高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评议对象
        各处室、年段、校团委、安保办 
三、评议内容
      坚持依法治教,深化办事公开,畅通投诉渠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主要内容: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促进教育跨越发展;是否依法治教,公正文明执法;是否实行办事公开,推进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建立公示、承诺等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是否全面落实便民服务设施和服务措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是否畅通投诉渠道,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诉求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建立健全整改问题的各项制度,取得明显效果。
  招生、收费和师德师风建设状况。主要内容:是否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落实“六公开”;是否严格执行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严格执行清理规范后的新学年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是否严禁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特别是全面落实禁止教师办班有偿补课措施,师德师风建设是否取得明显成效。
  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年我校教育系统的重点评议议题是:治理学校和教师违规组织有偿办班补课、有效预防体罚学生问题。各小学要围绕这两个重点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和评议目标,同时积极参加纠风部门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和“面对面”评议等活动,切实取得成效,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四、评议方法与步骤 
     邵一中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方式:各处室、年段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步骤并予以实施。评议工作采取问卷调查、自查整改、明察暗访、工作考核等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参评单位做出综合评定。

(一)制定具体方案(每年7月中旬前)
各处室、年段要按照上级纠风、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结合实际,充实调整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选聘政风行风监

督员,做好监督员的培训工作,组成政风行风评议组或督导组,监督、指导、参与评议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每年1-7月)
    召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积极推进行风建设各项工作,总结和推广过去评议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组织教职工学习政风行风评议和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文件,提高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联系教育实际,大力宣传一批遵纪守法、依法办学、师德高尚、收费规范的先进典型,进行正面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各处室、年段要通过组织专题座谈、发放征求意见书以及设立评议意见箱、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网络平台”等形式,宣传本单位业务工作的职能和主要工作内容,公开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展示政风行风建设成效,努力营造政风行风评议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教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参与面和知情率,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全面收集意见(每年7月下旬)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特点,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走访群众、设点咨询和“网络平台”等形式,认真查摆本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通过邀请当地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和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深入基层实地走访座谈、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各种形式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倾听群众呼声,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组织问卷测评(每年8月至10月上旬前)
      各处室、年段要采取问卷测评的方式,召开由服务对象、行评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等为对象的测评大会以及各类座谈会,按学校规模大小的状况,人数一般掌握在50-100人左右(人员结构一般掌握在一年内接受过服务对象占20%,学生及其家长占7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占10%)。同时要认真做好汇总工作。要利用召开测评大会的有利时机,组织各界代表座谈,广泛收集征求各界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五)认真整改反馈(每年11月上旬前)
       各处室、年段应按照评议内容,结合本部门和学校的实际,组织教职工对照检查、剖析问题,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政风行风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讨论和研究,逐条进行深入的分析,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和措施,逐条进行整改,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说明原因和理由。要把落实整改贯穿于行评工作的全过程,如实收集和梳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建立台账。各处室、年段要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和评议代表的评议意见,制定整改计划,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建立整改档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行评代表和群众反馈整改情况。要在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纠、评、建”的要求,举一反三,针对政风行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和监督,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强化监督检查(每年11月中旬前)
       各处室、年段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评议有关制度,规范监督程序,完善监督办法,建立政风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确保政风行风监督员有效参与重大决策的监督和日常监督。政风行风监督员要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行评办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调查权、评议权、监督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或有关人员不定期对所属单位、学校的行风建设及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和对群众反映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监督员在开展明察暗访时,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给予支持和配合。要广开言路,拓宽舆论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校行政、校纪委将对各处室、年段整改落实情况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组织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对问题比较严重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地方或单位,将重点派出专项检查组进行督导,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七)做好总结评议(每年11月底前)
       今年,教育局将召开评议大会,邀请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代表对教育系统进行面对面评议,质询参评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各学校要主动配合评议组做好评议工作,虚心接受评议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各小学、幼儿园要抓紧对政风行风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认真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总结,11月中旬前召开民主评议行风大会,并将评议报告上报校纪委。11月下旬开始,迎接市教育局组织的对各中小学、幼儿园政风行风情况进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