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一中寄宿生管理制度
邵武一中寄宿生管理制度
(2019年10月修订)
一、总 则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邵武一中学生管理办法》;
3.自觉服从生管老师和宿管学生干部、楼道长、宿舍长的管理,严守寄宿生各项纪律;
4.互相关心,团结友爱,爱护公物,注意安全;
5.争当“优秀寄宿生”,争创“文明宿舍”。
二、宿舍安全管理
1.不得私自带非寄宿人员(如:家长、亲戚、朋友等)等进入寝室。不得通过非正常的渠道和方式进出宿舍;
2.周末、节假日必须离校回家,严守归宿时间,严禁夜不归宿;
3.上下楼道靠右侧通行,不得拥挤、打闹,严防踩踏事故。不准在楼道、楼梯间、走廊及寝室内跑跳,打闹,喧哗和起哄;不得在寝室及走廊打球;不制造有危险的谣言,不做有危险的事;不往楼下或窗外扔东西;
4.严禁将管制刀具等利器带入寝室。寝室内严禁吸烟、点蜡烛、烧纸等,不准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寝室。寝室内不得私接电源,移动电灯和电扇,不得使用明火取暖、照明,不得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
5.严禁破坏寝室的公共财产设施;严禁私自动用和破坏消防器材;
6.自觉尊重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擅自动用他人的物品;
7.寝室内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少量现金要随身携带,多余现金存放到银行,贵重物品不带至寝室。发生失窃事件或发现可疑人员要立即向生管老师报告;
8. 注意饮食安全,健康饮食;注意预防食物中毒;
9. 严禁在寝室打球、打牌、赌博、酗酒;
10.遇到突发情况时要沉着冷静,及时报告生管老师,听从老师的指挥并按照应急疏散方案有序撤离。
三、寄宿生作息时间
春夏作息时间: 秋冬作息时间:
5月1日—9月30日 10月1日—4月30日
1.早上(6:10—7:10) (6:20—7:20)
起床、洗漱、整理个人内务及宿舍公共卫生、早餐。
2.中午(11:40—14:20) (11:50—14:05)
午餐、午休。
3.下午(18:00—18:50) (17:30—18:35)
晚餐、整理个人内务及宿舍公共卫生。
4.晚自习(19:00—21:00) (18:45—20:45)
在教室自习。
5.晚上(21:10—22:30) (20:45—22:25)
在宿舍休息、学习间自学。
四、寝室纪律
1.服从生管老师的安排,遵守纪律和规定。同学之间要相互关心,团结互助,相互谦让;
2.严禁将智能手机带入寝室;
3.节约用水、用电;
4.周末、节假日在校住宿的同学应向生管老师办理留校手续后方可留校,其它时间均应在校住宿,不得私自回家和外宿;
5.积极参加寝室值日、卫生大扫除工作,自觉保持寝室卫生和内务整洁;
6.严禁往楼下或在寝室倒水以及乱丢果皮纸屑;
7.寝室内不得私接电源,不得使用移动电灯和电扇,不得使用明火取暖、照明,不得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
五、就餐纪律
1.就餐时自觉排队,不拥挤、不插队;
2.不乱扔饭菜,自觉维护食堂的卫生和整洁;
3.禁止将饭菜带入寝室;
4.尊重食堂工作人员,有疑议可向班主任、学校领导反映。
六、请假制度
1.寄宿生实行双重请假制度;
2.必须填写请假单,经班主任和生管老师批准后方可离校;
3.周末或请假回家,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的寄宿生,其家长或临时监护人要事先向班主任和生管老师电话请假,事后补上由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签字的请假条;
4.在教室上课期间因身体不适需回寝室休息者,由本人书面申请,班主任批准签字,交生管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宿舍休息。
七、“文明宿舍”评比制度
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文明宿舍”评比内容包括安全、卫生、纪律、礼仪、内务等。颁发“文明宿舍”奖励、荣誉牌匾。
八、宿管学生干部
成立学生宿管委员会,设立男女生楼长、层长、宿舍长
1.宿管会学生干部职责:
(1)热心公务,以身作则,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实事求实,考核公平;
(2)成立检查小组,负责检查寝室各情况;
(3)负责统计每周各寝室的评比情况;
(4)积极主动配合生管老师开展寄宿生管理工作。
2、楼长职责
(1)负责协调本楼的各项事务;
(2)与宿管会一起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文明宿舍”评比工作;
(3)协助生管老师做好安全、卫生、纪律等各项工作;
(4)领导和协调好层长、宿舍长开展工作。
3、宿舍长职责:
(1)热心本室公务,做遵规守纪的表率;
(2)安排好卫生值日,搞好寝室保洁,并检查督促;
(3)如发现问题须及时向生管老师汇报。
九、学生值日制度
实行学生值日制度,每个宿舍负责一周的本楼值日工作。
值日工作的具体要求:
1.按时间规定在宿舍一楼的值日区值勤。
2.管理好人员进出,阻止非寄宿生进入宿舍。
3.负责好安全、卫生、纪律、文明礼仪等工作,对好人好事进行登记,并报宿管会表彰;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劝导并登记,报请宿管会和生管老师。
十、违纪退宿处理制度
违反以下任何条款规定的寄宿生,学校予以退宿处理,并通知家长到校办理退宿手续。
1.夜不归宿,屡教不改的;
2.受到学校行政记大过处分以上的;
3.在校内打架斗殴,或找校外人员参与打架斗殴的;
4.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毒品等进入宿舍的;
5.私接电源、用火并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
6.敲诈勒索、偷窃他人财物;如果情节轻微,但经批评教育2次仍未悔改的;
7.破坏消防设施、公共财产的;
8.不服从宿管人员管理的;
9.其它严重危害他人安全行为的;
十一、邵武一中寄宿学生文明公约
1.遵守纪律,严于律己,自律能力强。
2.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团结友爱好。
3.窗明几净,床铺整洁,环境卫生好。
4.洗衣叠被,洗澡理发,个人自理好。
5.管好物品,防火防电,安全工作好。
6.衣着整洁,生活俭朴,艰苦奋斗好。
7.按时就餐,互相谦让,用餐纪律好。
8.珍惜粮食,节约水电,爱护公物好。
9.洁身自爱,学习勤奋,自主能力强。
10.坚持运动,增强体质,锻炼身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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